2016年6月
最初R的工作態度甚為熱誠,清潔家居方面尚算滿意,每天老婆接送兩個女兒上學放學,都會帶同R幫忙背書包,或去購物時幫忙拿東西,減輕了她的負擔。由於 R說不擅長煮飯,我媽用心教她,多次示範又從旁指導,這時總算煮出一盆像樣的蔬菜。
說實話,相比一般的香港家庭,我認為R的工作量肯定不算多,她既不用照顧小孩或老人,亦不用預備早餐和午餐,晚餐亦只需預備其中一部分。另外,逢星期三我都在家工作,老婆上午外出做運動時,因為知道我不想 R留在家,會讓 R出外半天自由閒逛,等同於額外放她半天假。每天下午 R的家務很少,老婆甚至容許她午睡或看書。晚飯後,R 把碗碟洗乾淨後,大概九時半便可回房間,關上房門休息。
可是,R 上任後才三個星期,開始經常講電話,做事心不在焉,老婆感到不滿,於是我主動向 R了解情況,她解釋因為在家鄉當警察的丈夫,最近要爭取晉升,她要幫他處理大量文書工作,所以必須常跟他溝通往來,有時做家務時心裏也在思考着。其實,R 這樣的工作態度已是不恰當,她在我家領薪工作期間,根本不可以處理私人事務。可惜我對管理家傭的經驗尚淺,沒有當機立斷去禁止她,然而,我對她作出了一個溫馨的警告:
「我聘請你到我家工作的根本原因,是希望我的太太開心,感受到隨時的幫助,如果妳不能做到這點,就等於違背了我起初的原意,那是我不想看到的。」
我想傳達給 R 的訊息是,如果她達不到這基本要求,我是會解僱她的,工作表現反而是其次。
在我「訓示」過後的數天裏,R 的態度確有明顯的改善,當我在家的時候,她對老婆有說有笑。滿以為問題已解決,怎料成效很短暫。一星期過去,老婆又來向我抱怨,說 R越來越不聽指令做事,並且常常黑面(給老婆臉色)。而且,她逢星期日在外面逗留一整天,回家後總是馬上躲進房間,沒有洗澡便睡覺。最嚴重的案例是有一次當 R做完比較髒的清潔工作後,老婆要求她先去洗澡才預備晚飯,她立即黑面,洗澡後更躲在房間裏超過一小時才出來!
還有數日便到父親節,星期四,我們一家老少預先外出吃晚飯慶祝 (R留在家裏),正在吃的時候,老婆氣沖沖地告訴我,今天她和 R談過上述的問題,R的回應幾乎全是拿我們跟前僱主作比較:
- 前僱主家住何文田的高尚住宅區,她有獨立睡房和洗手間(我家只得一個洗手間,投訴現在沒有私人廁所, 去廁所很匆忙)
- 前僱主容許她進出所有房間 (我們禁止她進入主人房,外出時會鎖上房門)
- 前僱主從第一天已讓她保管所有鎖匙,包括門匙和車匙(我們至今沒有給她任何鎖匙)
- 前僱主對她很信任,鈔票都是隨意放在桌上,她會老實地替他們收拾好(似乎在暗示我們對她處處提防)
至於洗澡的問題,R 說在家鄉的菲律賓人從小教導不要在身體活動後洗澡,說什麼毛孔擴張時洗澡的話,水會滲入身體,影響健康,還說:「身體骯髒不會死的,這樣洗澡才會死的!」簡直是胡說八道,這時正值夏天,每天也流汗,怎可以不洗澡,納垢藏污?
聽罷,我們頓時群情汹湧,這件事已完全超越我能容忍的臨界點。既然 R 如此嫌棄我家,那我也不歡迎 R 繼續在我家工作,況且R 的存在所帶來的好處已不能抵償種種衍生的不便。最初我還是婦人之仁,提出讓R留至找到新僱主才離開,但老婆沒有採納。想不到她一直渴望聘請家傭,到了現在竟然主動決定即時解僱R,沒有半點懸念。那天晚上,我和老婆密議好,為免R發難,一切先保持低調,不動聲色,選定在兩日後的星期六早上將她解僱,勒令她立即離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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