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
猶記得上月的那天,為了到醫院接老婆出院,請了半天事假,結果她確診了肺腺癌。那一刻,我茫然不知所措,只好先休假,用完那年度剩餘的有薪年假再算,合共有十多天,大概能維持三個星期左右。我致電公司的直屬主管CH,將情況告訴他,他是位好上司,對我完全諒解和信任,他鼓勵我暫時別管工作,專心照顧太太,休假一事他會替我處理。三個星期一眨眼快要過去了,但老婆的治療才剛起步,成效仍未可知,而我的心思意念早已全被她的病佔據了,只想守護在老婆身邊。我再聯絡CH,請求他替我申請無薪假期,暫定至2015年2月,因為這件事超出他的範圍,所以他替我向單位主管EO請示。EO亦是對我很好的上司,她原則上同意我的休假,但要部門主管正式批准(正在休假,明年1月才回來)。這期間,我思前想後,兩個月還是太短。到了12月完結,我大膽地再向J請求延長至2015年7月。結果,感恩各級主管們都深表同情,連醫生證明也無須提供,已批准了我的申請。於是,我再無後顧之憂,放下了工作,破釜沉舟,和她並肩作戰。